以行動和信念,贏取社會公信力
由於香港對社會企業還未有法定的解釋、要求和規管,所以我們將會跟隨英國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 (CIC) 的管治模式來運作,包括於本社企的公司章程內確立資產轉移限制,規定本社企最多只能將盈利的35%給予股東,其餘的必須用來繼續發展公司訂下的社會目的。
香港社企總會會員,於2019年獲評核為「社企認證SEE Mark」創啟級(incubating)社企,並於2022年獲提升為創進級(immediate)社企。
自2019年起獲社聯認可符合社會企業的準則,並登記刊登於《社企指南》(《社企指南》獲香港政府支持及認可,是各政府部門、公營機構、企業及院校履行責任採購的重要參考資料)。